学籍专栏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司[2007]3号)和《关于维护高校稳定大局,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20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招生及学籍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我校每年均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完成当年新生学籍网上电子注册工作,并按教育部要求,每年组织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平台)(http://www.chsi.com.cn)开展实名注册、查询学生学籍工作。
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必须先进行实名注册;
2.待实名注册成功后,即可查询、核实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如学生在网上不能查到本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或发现注册信息有误,请及时到学校教务处(行政楼413办公室)咨询,学校教务处将及时与学校招生部门及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并处理。
根据《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规定,“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为此,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详见教务处网站学籍专栏),如因学生本人未及时上网查询而导致学籍遗漏或因学籍信息存在错误,而最终导致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