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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新生报到时间有什么明确要求?
 
2017-03-20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和《关于维护高校稳定大局,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20号)的有关规定,所有经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报到后,都要由所在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新生学籍网上电子注册工作。据《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规定,“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

   为了保证新生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的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学生学籍能通过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我校对新生报到时间有明确规定:

   1、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我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持原中学或所在单位、街道、乡镇证明,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在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后,必须在两周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程序为:第一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申请,招生办公室同意补报到;第二步,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入学手续;第三步,凭学院教务处发放的《新生报到程序单》,到学院计财处、后勤集团、所在教学单位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4、学院教务处是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和上报学籍信息的负责部门,如果新生未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仍不具备我院学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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