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专栏
1.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成都文理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申请表》。
2.填好后在学校规定的补发学历证书受理时间的时段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将各部门盖章签字的申请表在学校规定的补发学历证书受理时间的时段交到各二级学院。
4.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的申请表统一交教务处413办公室“学籍学历”窗口。
5.从交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可在教务处网站(http://jw.scnucas.com/)中“教学运行”栏目中“学历学位”板块查询其审批结果。
6.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一经遗失,不能补办。”本着对申请人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换发(或补授)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由本人凭身份证有效证件领取,不得代领。
相关办理流程详见学位管理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