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教师公告
成都文理学院
关于公布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开展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成都文理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质量标准》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都文理学院-上海译国译民翻译服务有限公司产学研合作育人实践教育基地”等4个基地为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年,在此期间,学校将按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认真做好支出预算表,合理、科学和规范地使用建设经费。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门队伍,精心策划,分工明确,相互协作,按照申报书列出的建设任务逐一将各项工作做好、做实,以顺利推动我校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稳步提高我校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为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学校将加强对项目的考核和评价,并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