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教师公告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12月25日开始,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为期末随堂考试,2018年1月2日至1月10日为期末统考考试,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对期末考试开展巡视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巡视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0日,期末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巡视检查形式
本次期末考试将继续执行校、院二级考试巡视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组成的巡视组,全面检查学校期末考试统考的组织保障、教师监考、考风考纪、考场保障与环境等工作,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由学校统一通报处理,校级领导具体巡视安排将在统考开始前下发。
(二)各学院应成立期末考试巡视检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检查本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和审阅、随堂和统考考试安排、监考教师选派、培训、督察及考风考纪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将巡视检查情况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备案。
三、巡视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妥善安排布置任课教师的考试相关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考生教育、试卷命制、考试巡视、成绩评定及教师返卷等工作的组织安排。
(二)各学院在考试巡视前,认真学习《成都文理学院考试管理条例(试行)》和《成都文理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稿)》,对在考试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并填写《成都文理学院考场巡考记录表》(详见附件一),及时将巡视当天的情况反馈到学校,由学校通报处理。
(三)各学院务必要加强考生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违纪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
(四)校级巡视组在考试过程中对考场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考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由学校统一通报处理。
(五)学校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28-61566033,负责受理考试期间各种违规违纪等投诉并及时处理。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