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教师公告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鼓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5月份举办“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三场集中观摩,分三周进行。
二、活动内容
包含理论课教学和实践课教学两类。本次教学观摩课任课教师选择范围为:本学期承担了教学任务的,并受到了教学督导推荐或获得了我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名次的专职老师。
三、时间地点安排
2017年5月(第10-12周),周五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人员
1、2014年以来新进专职教师(附件2)必须参加,其他教师自愿参加。
2、所观摩课程的修读学生、学生代表。
五、活动要求
1、2014年以来新进专职教师每人至少参加2次教学观摩活动;需根据《2017年教学观摩月(集中观摩)课程安排表》(附件1)向各学院教学秘书上报选择观摩的2次课程,学院汇总并填写《2017年教学观摩(集中观摩)学院听课教师选课汇总表》(附件3),于4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A315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44258671@qq.com。
2、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听课教师汇总,结合观摩课教室容量等客观条件,调整汇总下发《2017年教学观摩月(集中观摩)听课安排表》(含具体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通知本学院教师按时观摩课程。观摩结束后,听课人员应填写《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附件4)一式两份(可复印),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现场交教务处工作人员。
3、学校集中观摩课程每次为45分钟,授课结束学生离场后,组织青年教师之间的交流研讨环节,为青年教师提供分享教学经验,互相学习教学技能,共同提高教学能力的机会。
4、参加观摩的师生应于开课前10分钟进入教室,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5、课堂教学用具由相关学院负责提供,课程修读学生及学生代表听课事宜由相关学院组织。
教学观摩活动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经验交流的有效手段。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大力宣传,共同做好本次教学观摩活动。
附件:
1、2017年教学观摩课程安排表
2、2014年以来新进专职教师名单
3、2017年教学观摩学院听课教师选课汇总表
4、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