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改革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构建四川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奠定基础。
(二)将“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实施与“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孵化培育相结合,探索形成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类型及推荐名额
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个二级学院申报2-3项,职能部门申报数量不限。
学校根据本轮新申报项目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1.凡是我校在编在岗、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2.项目选题应围绕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或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重点突出在教学、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实践指导作用与应用推广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自定。
(二)评审
1.单位初评和推荐
各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初评工作,重点对申报项目的选题意义、研究价值、研究的可行性和项目的实践指导作用、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教务处。
2.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学校专家进行评审。
四、项目管理
(一)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申报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低于5人,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 项目负责人除特殊情况外,在研项目应结题而未结题的;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及教学事故的。
(三)研究期限与结题要求
项目立项时间从2022年1月开始计算,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结题时需达到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申请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预期成果”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合理合法。
五、材料报送
(一)《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二)《成都文理学院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支撑材料或其他说明可附在本人申请书的最后,与申请书一起装订。若没有,可不附。
(三)各项申报纸质材料需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前报送至教务处A408办公室,对应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cdwlxyjwc@163.com。
联系人:王 婷 于立岩 电 话:61566122
教务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