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考试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考试中心

 
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成都文理学院考点公告
 
2020-12-31

 

 

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月9日-10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26号)的要求,为切实保障考生、面试考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面试工作稳定、有序、顺利实施,成都文理学院考点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以及本校防疫工作安排,特此公告以下事项:

1.考生通过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简称“健康码”)及有效行程卡(简称“行程码”),并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和行程码处于“绿色”状态。

2.考生须提前14天进行每日体温自我监测,打印《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若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4.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活动轨迹的考生,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进校时须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方能参加面试。

5.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或出现体温≥37.3℃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进校时须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方能参加面试。

6.校外考生进校需要进行两次体温检测,第一次在校门口,第二次在考场入口,若两次测量体温≥37.3℃,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7.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等环节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考场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8.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候考室按要求交予工作人员。

9.考生在候考、抽题、备课或面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卫健、疾控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研判还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被安排在发热考场考试。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按照指示要求离场,不得在考点学校内聚集、逗留。

11.成都文理学院考场设置在行政楼,校外考生按要求在校门外进行第一次体温检测,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与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检测与查验通过后必须按照《成都文理学院考点考生行进路线图》上所示路线到达考场,考完后,按照路线离开考场,具体见附件。

12.因疫情防控需要,以及从校门到考场步行有5分钟路程,请考生按照准考证入场场次预留充足入场时间。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a.doc

校园平面图a.doc

 

 

 

 

 

教学运行管理科:028-61561721(学籍、学历管理)、028-61566023(成绩管理)、028-61561704(日常教学管理)

考试管理科:028-61566023(校内考试管理)、028-61561704(校外考试管理)

实践教学管理科:028-61568645

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028-61569930

综合管理科:028-61566122

教材建设管理科:028-61566122 Copyright © 2014 - 2019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教育部 | 学信网 | 四川教育网 | 学院主页 | 旧版入口

蜀ICP备11012699号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邮编:610401)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14 1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