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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 知
 
2017-05-22

 

 

各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课程、教师、教材安排,保证下学期正常有序地行课,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就各年级各专业下学期课程开设、教师聘请和教材征订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课程开设
       1、各专业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后应保持基本稳定,开课计划应按照制订或修订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
       2、各专业开课计划核实
       2014级、2015级教学计划或分流专业后课程计划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或学科发展等原因确需要调整的,应及时修订和作出相应调整。对重新修订或调整的开课计划于第十四周星期五(6月2日)前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所在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的计划报教务审批后录入教务系统(见附件1)。
       2016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由教务处将下学期所开课程录入教务系统,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第十四周星期五(6月2日)前从教务系统下载各专业所开设课程,核实有无遗漏、重复或无有调整,若有遗漏、重复或有调整的计划,必须经各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学运行管理科审批。
       各学院应做好专业教育分流的宣传动员以及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等的安排工作,各专业方向所选学生人数应不少于50人(外语专业、艺术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学生分流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见附件2-3)应在十三周星期五(5月26日)前确定后报教学运行管理科,联系人:王怀宇,电话:028-61561721。
        3、公共基础课程模块:
        2016级本科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Ⅲ、体育Ⅲ(项目选修)、大学英语(层次选修)Ⅲ、高等数学Ⅲ(计算机、理工类)、经济数学Ⅲ(经管类专业)
        2016级专科开设: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层次选修)Ⅲ; 
        2017级本科开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I、大学英语(层次选修)I、 体育I、高等数学I(计算机、理工类)、经济数学I(经管类专业)、计算机基础(文科、艺术类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经管、理工类专业开设);
        2017级专科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I、大学英语(层次选修)I、 体育I、计算机基础(文科、艺术类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经管、理工类专业开设)。
        4、素质教育课程模块: 
        2015级本专科开设:
        大学生职业素养和人生规划V
        2016级本专科开设:
        大学生职业素养和人生规划Ⅲ、经典选读
        2017级本专科开设:
        大学生职业素养和人生规划I。
        5、各专业课程安排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课程安排合理、符合教学规律,排课节次、排课时间符合要求。如应考虑教师、学生每天的课时负担,每个教学班级每天不超过8学时;遵循“先上午、后下午、再晚上”的时序;凡周学时超过三学时的专业课不得安排在同一天或一次性安排(艺术类及实践课程除外),难度较大的课程必须间隔一天,以保证教学效果和质量;第一大节原则上不能排体育课,体育课后不排文化课;每个教学班周一至周五课程安排相对均衡,周四下午不排课。
        6、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优先选派优秀教师承担省、校两级特色和改革专业的本科教学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教师教学精力投入,保证专职教师每周基本工作课时和充分考虑到教师总课时量均衡问题,避免因教师工作量不够或过大带来的问题,尽可能减少对教学质量提高的不利影响。
        二、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与聘请
        1、各学院在教师聘请时,高级职称教师上课人数比例及课时量比例均不得低于30%。新聘教师须具硕士(已经毕业)及以上学历或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聘请双师型或技能型教师,应具有行业职业高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详见附件4)
        2、为确保教师选聘质量,各学院应于十五周星期五(6月9日)前汇同教务处按照“先认定-后聘请-再排课”的原则对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资格逐一认定、落实,特别是针对新聘教师必须先将教师资质等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审核,待审批后方能安排教学任务。
        3、任课教师一学期承担课程不超过3门,新任教课程一学期不超过1门。
        三、关于教材征订
        1、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关于规范与加强学生教材建设与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详见附件5)要求确定各门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并务必在第十四周星期五(6月2日)前将所选定的教材清单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模板详见附件6-8)各1份分别报教材科、教学运行管理科。
        2、各门课程教材使用的数量由各学院提供。各门课程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出版时间等按如下办法确定:两课教材由政治与法律学院提供,计算机类教材由信息技术学院提供,数学类教材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提供,《大学生健康教育》由体育学院提供,公共英语类教材由外国语学院提供,素质教育课程教材由素质教育课程教研中心提供,各专业其余教材由各学院提供。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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