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
李申龙,男,学号:211020350911,系我校文法学院2021级汉语言文学109班学生。该生自本学期开学至今未到校报到,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多次沟通,家长不接电话也不配合联系学生,至今未到校办理。我校校长办公室已于2025年3月28日向学生家长发出《关于李申龙同学情况告知的函》(校办函字〔2025〕4号),但学生及家长至今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和《成都文理学院本科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李申龙同学作出退学处理。
为充分保障学生的权利,现对李申龙同学退学处理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2日。
如学生及家长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我校退学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公告将视为成都文理学院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