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
刘欣妍,女,学号:231060960113,系我校外国语学院2025级商务英语专业专科1班学生。该生自本学期教学周第8周起因个人原因请假离校,至今未返校参加教学活动,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多次沟通,学生与家长表示将办理退学手续,但至今未到校办理。我校校长办公室已于2025年12月11日向学生家长发出《关于刘欣妍同学情况告知的函》(校办函字〔2025〕23号),但学生及家长至今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和《成都文理学院专科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刘欣妍同学作出退学处理。
为充分保障学生的权利,现对刘欣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如学生及家长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我校退学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公告将视为成都文理学院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61561721
教务处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