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
周超,男,学号:211060560230,系我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2022级电子商务专科1班学生。该生自本学期开学至今未缴纳学费,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多次沟通未果。我校院务办公室已于2024年10月23日向学生家长发出《关于周超同学情况告知的函》(校办函字〔2024〕15号),但学生及家长至今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和《成都文理学院专科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周超同学作出退学处理。
为充分保障学生的权利,现对周超同学退学处理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如学生及家长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我校退学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公告将视为成都文理学院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二○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