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
李云龙,男,学号:202310020053,系我校传媒与演艺学院2021级音乐表演专业专科3班学生。该生自本学期开学至今未在规定时间内返校报到注册。期间,辅导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学生和家长,均表示同意退学。截止2023年3月8日,该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未经批准累计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我校院务办公室已于2023年3月8日向学生家长发出《关于李云龙同学情况告知的函》(校办函字〔2023〕4号),但学生及家长至今未到校办理任何休、退学手续。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和《成都文理学院专科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李云龙同学作出退学处理。
为充分保障学生的权利,现对李云龙同学退学处理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31日。
如学生及家长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我校退学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公告将视为成都文理学院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