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
关于李鑫同学退学的公告
2018-06-14
李鑫,女,高考考生号:17511201130078,学号:201714036159,系我校外国语学院 2017 级 商务英语专科1班学生。该生从本学期开学至今,未在规定时间内返校注册上课,我校院务办公室已于2018年6月1日向学生家长发出《关于李鑫同学情况告知的函》(院办函字[2018]7号),但学生及家长至今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和《成都文理学院学年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李鑫同学作出退学处理。
为充分保障学生的权利,现对李鑫同学退学处理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6月14日至6月28日。
如学生及家长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我校退学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公告将视为成都文理学院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教务处
二○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和《成都文理学院学年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李鑫同学作出退学处理。
为充分保障学生的权利,现对李鑫同学退学处理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6月14日至6月28日。
如学生及家长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我校退学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公告将视为成都文理学院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教务处
二○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