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
根据《成都文理学院2018届毕业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颁发条件》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从关心学生就业实际的角度考虑,学生可在四个时间段内提交换发毕业证书或补办学位证书的申请,分别为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期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21日期间、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期间以及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期间,其他时间段学院均不受理学生申请。”按此规定,教务处对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期间申请学历证书的学生,严格参照相关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查,现已完成第一批审核工作,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上述第一批审批通过的毕业生,在2018年6月28日至7月6日期间,凭学生本人有效身份份证件、结业证到教务处(二校区主教学楼办公区314室)领取毕业证书;第二批学生名单预计于7月3日公布;鉴于学历证书管理要求的严肃性和特殊性,学历证书一律不能代领,请各位毕业生理解!
再次特别提醒至今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毕业生注意:根据相关规定,请学生再次对照自身情况,及时参加相应的考试,必须在毕业后一年之内(2019年6月30日前)达到相关毕业或授位条件,才能申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错过上述申请时间,学校将无法受理学生申请。
特此提示
教务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