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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开展辅修专业的报名通知
 
2019-11-14

 

 

各学院:

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根据《成都文理学院辅修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提高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学生就业和跨专业报考研究生提供更多机会。现将2019-2020学年辅修专业开设及相关情况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辅修

1.辅修对象:2018级本科学生

2.辅修专业设置: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英语考研方向应用心理学、会计学、旅游管理书法学

3.辅修学习要求:

(1)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原则上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申请前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含)以上;符合辅修条件的学生只限选一个辅修专业,每个专业修读两学年辅修专业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2)学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但所学课程未全部合格者,不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即无法修满学分,则不能取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但可将其它合格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按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主修专业学籍档案。

3)若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辅修专业任课教师同意,可以免听,但必须完成作业和参加有关实践环节及相应课程考试,否则取消辅修专业修读资格。

4)若在辅修专业就读期间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该课程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若课程补考不及格,则应参加该课程的重新学习及考试,一直达到修读年限为止;在修读辅修专业期间,若学生主修专业一学期有4门课程或一学年累计有6门课程考核不及格,则取消其修读辅修专业资格;辅修课程重新学习费用按辅修学分标准缴纳。

5)若在辅修专业就读期间如有学生辅修课程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取消其辅修资格,并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同等条件进行处理和处分。

6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关于报名

(1)报名缴费方式

请符合报名资格、且自愿参加辅修的同学请务必在2019年129日前登录“安心付”APP,选择相应的辅修专业,并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学习资格确认工作(注意:为确保报名的严肃性及后期教学安排的科学性、连续性,一经报名、确认,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2)校内咨询地点

教务处咨询处:学生培养科(地点:行政楼444室,联系人:龚老师,电话:028-61564224

 

 

教务处

20191114

 

 

 

教学运行管理科:028-61561721(学籍、学历管理)、028-61566023(成绩管理)、028-61561704(日常教学管理)

考试管理科:028-61566023(校内考试管理)、028-61561704(校外考试管理)

实践教学管理科:028-61568645

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028-61569930

综合管理科:028-6156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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