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各学院:
根据《成都文理学院自编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1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编写出适应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教务处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度自编教材选用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2-2023学年度待使用的自编教材。详见《成都文理学院自编教材统计表》(附件1)
二、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材料评审
主编教师或教材使用负责人提交评审材料,由教务处汇总材料送专家审阅,材料应包含以下三项内容:
1.调研报告。主编教师或教材使用负责人应对自编教材进行质量追踪调查,收集各方面反馈信息,从教材的思想性、实用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说明,形成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2.完整的教材编写大纲和章节书稿电子档。
3.教材样书1本。
请主编教师或教材使用负责人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教材样书提交至教务处学生培养科,调研报告、教材编写大纲和章节书稿电子档发至邮箱1126428531@qq.com。
(二)现场汇报
主编教师或教材使用负责人现场汇报并接受评审专家的提问,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
汇报的内容包括:
1.简述教材编写团队情况、本教材适用专业及使用量。
2.重点介绍编写教材的特色、创新及应用前景以及使用理由。
评审时间暂定于2022年8月1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结论使用
教务处根据评审专家审定的自编教材评审结论,对本年度学生教材选用进行最终审定。
四、其他事项
若有疑问的请联系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吴老师,办公室地点:行政楼A410,联系电话:61566122。
附件:成都文理学院自编教材统计表
教务处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