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培养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我校制定了《成都文理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办法》。按照实施办法要求,为做好2023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9级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师范生;根据自愿原则,2019级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师范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根据我院现有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开设情况,各类学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见下表。
专业 可申请任教学段 可申请任教学科 学前教育 幼儿园 幼儿园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和教师专业标准等相关要求,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本科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四方面内容。由师范生培养单位(学院)结合学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合格认定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犯罪的该项考核一票否决。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为笔试。测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综合考查师范生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重点考查师范生在教学实践中对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包含师范生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两部分,各占 50%,测试成绩≥60 分为合格。
四、考核工作及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到2023年3月6日15:00。报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报名表,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初审,学院审核后上报至教务处。
(二)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下午13:30-15:30。考试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