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即日启动2026年度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重点支持项目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 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 ”)。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 ”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重点支持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2%。
(二)其他项目申报
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资金支持
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校级大创项目拨款1500元、省级大创项目拨款2000元、国家级大创项目拨款3000元。
三、项目分配
大创项目重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鼓励和支持各二级学院学生参与其中,省教育厅要求地方属高校申报202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100项,现将各二级学院申报拟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各学院申报不得低于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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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门 |
申报拟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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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演艺学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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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经济与管理学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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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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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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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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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大健康学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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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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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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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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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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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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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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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 |
5 |
四、项目结项成果要求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项
1.一份不低于8000字的结项报告(基础要求)。
2.标志性成果(至少选择一项)。
(1)国内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不得低于4000字符,两个版面;(注明:“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
(2)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3)获得与项目相关的教育部、教育厅白名单竞赛奖项;
其中:国家级项目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1项,或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含)奖项1项,或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含)2项。省级项目须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1项,或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2项。
(4)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为法人的注册实体(营业执照证明)。其中,创业实践训练项目还需提供公司运行报告。该成果仅适用于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训练)计划项目
(二)校级项目结项
1.一份不低于8000字的结项报告(基础要求)。
2.标志性成果(至少选择一项)。
(1)结项论文,并提供全文重复率20%及以下的查重报告;
(2)调研报告,并提供全文重复率20%及以下的查重报告;
(3)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并提供全文重复率20%及以下的查重报告;
(4)获得与项目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级别竞赛奖项;
(5)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6)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为法人的注册实体(营业执照证明)。其中,创业实践训练项目还需提供公司运行报告。该成果仅适用于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训练)计划项目
五、注意事项
(一)学年内一位老师所申报指导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量最多不超过2项,累计申报指导的在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3项。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大二、大三本科生。每名学生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以团队成员身份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每名学生最多参加2个项目,存在未结题项目的同学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人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3)后提交至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立项申报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组织专家选拔,行政部门立项申报材料由教务处组织选拔,填写2026年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上报。
(四)自2026年起,大创项目经费报销收款人只能为项目学生负责人,不得由项目指导教师领取。
(五)项目信息汇总表须按项目申报质量做好优先排序,由二级学院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学院盖章后上报。
(六)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请于4月10日前将整理完毕的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附件1-4)上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417办公室)王雄老师处,联系电话:61568645。
2.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
4.2026年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5.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报告格式模版
教务处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