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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3-29

 

 

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对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获批的国家级(40项)、省级(80项)、校级(24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项目组自查、院(系)检查、学校复审的方式进行。对于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学院应对照结题要求重点检查和督促,以便项目期满顺利结题。

三、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解决的对策、后期工作和研究重点等。

四、检查程序

(一)内容填报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提交项目阶段性成果材料(论文初稿、项目进展报告、扫描件或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签字,以上流程需在2023年47日前完成。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各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核,对中期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对不合格项目予以终止。学院管理员410日前提交学院评审意见。

(三)项目变更及延期

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附件1),经项目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如确因研究需要,经学院审批可延期结题,但此次中期检查需按期完成。

(四)项目中期复核

教务处对全校2022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复审,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五、检查结果运用

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负责人两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立项。

六、工作要求

学院应高度重视项目此项工作,保证项目推进质量,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项目检查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 .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doc 

 

 

教务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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