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届高职扩招毕业生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提高实习效果,切实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现对2024届高职扩招毕业生实习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3年6月30日—12月15日
二、实习形式
(一)退伍退役军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川征〔2020〕22号)文件精神,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如学生申请免实习,需在2023年7月10号前提交《成都文理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免实习申请表》以及参军入伍相关支撑材料至辅导员处,支撑材料由学院存档,申请表由学院审批后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自主实习
各学院选派指导老师负责高职扩招学生毕业实习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跟踪机制,确保实习质量。自主实习的学生需填写《2024届毕业生校外自主实习申请表》、《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以及《实习接收函》(盖单位公章)等材料,并定期向指导老师反映自己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展以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等状况。对于在自主实习申请和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实习成绩记为零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具体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2023年7月10日前 |
学院收齐《成都文理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免实习申请表》、《2023届毕业生校外自主实习申请表》、《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以及《实习接收函》及学生免修实习相关支撑材料。 |
各学院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动员记录,做好实习生安全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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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制定2024届高职扩招毕业生实习方案,成立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分配实习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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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前 |
各学院收实习报告册、鉴定表等相关材料,评定实习生成绩 |
实习材料归档 |
附件1:《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的通知(川征[2020]22号)0621印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