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
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专业必修的一门综合性的实践课程,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提高实习效果,切实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依据《成都文理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现对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小学期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
小学期毕业生包括2024届全体专科毕业生及部分本科毕业生,部分本科专业具体如下:
学院 |
年级 |
专业 |
传媒与演艺学院 |
202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会计学院 |
2020 |
审计学 |
建筑学院 |
2019 |
建筑学 |
教育学院 |
2020 |
应用心理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 |
旅游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 |
经济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 |
市场营销 |
体育与医护学院 |
2020 |
休闲体育 |
外国语学院 |
2020 |
英语2 |
文法学院 |
2020 |
汉语言文学2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 |
物联网工程 |
艺术学院 |
2020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院 |
2020 |
绘画 |
艺术学院 |
2020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院 |
2020 |
数字媒体艺术 |
(一)时间安排
实习期:2023年9月1日—2024年4月底
实习总结评定等相关工作:2024年5月初—2024年6月底
(二)实习方式
集中实习、分散实习。
(三)具体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2023年7月14日前 |
1.各学院成立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动员记录;收齐自主实习学生相关材料,做好实习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2.各学院制定分专业实习方案,成立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明确实习指导老师。 |
2023年9月1日—2024年4月底 |
实习期 |
2024年5月初—2024年6月底 |
各学院收实习报告册、鉴定表等相关材料,评定实习生成绩。 |
各学院开展院级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学校开展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公示、发证、实习材料归档。 |
二、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实习期:2023年11月17日—2024年4月底
实习总结评定等相关工作:2024年5月初—2024年6月底
(二)实习方式
集中实习、分散实习。
(三)具体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2023年11月10日前 |
1.各学院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动员记录;收齐自主实习学生相关材料,做好实习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2.各学院制定分专业实习方案,成立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明确实习指导老师。 |
2023年11月17日—2024年4月底 |
实习期 |
2024年5月初—2024年6月底 |
各学院收实习报告册、鉴定表等相关材料,评定实习生成绩 |
各学院开展院级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学校开展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公示、发证、实习材料归档。 |
三、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制定科学的实习计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实习教学工作,提前进行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学院要成立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实习联络人和组员组成。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实习质量,学院须指定具有实习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实习联络人。实习联络人全面负责毕业生实习工作,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具体工作对接,起到学生与学院、学院与学校之间联系纽带的作用。学校将不定时召开毕业实习工作会议,实习联络人须按时参加会议并传达相关精神,协调和处理本学院的实习工作,做好实习过程管理,确保毕业实习质量。
各学院要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明确专业实习内容,制定出各专业的实习方案和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包含学院对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统筹安排、学院整体要求、集中实习情况等;实习计划原则上分专业制定不同的计划,具体包含:实习时间、实习目的与要求、组织机构、指导老师的配备、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及日程安排、质量保障措施、成绩评定标准以及实习纪律等。实习计划必须在实习前两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实习形式
1.集中实习
本届毕业实习原则上不安排集中实习,如确需安排集中实习的学院或者专业,集中实习由实习领导小组指定实习指导教师,并结合实习单位情况落实实习安排,做到实习规范,管理到位。2024届集中实习学生名单(附件3)请于集中实习学生离校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2.自主实习
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控制自主实习比例,建立跟踪机制,确保实习质量。各学院应以信函、电话、网络及委派指导教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自主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实习生也应定期向指导教师反映自己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展以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等状况。对于在自主实习申请和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实习成绩记为零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开好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实习动员会议记录
(1)参会人员:各学院领导、教学秘书、学生干事、全体本、专科毕业实习学生、2024届毕业实习校内专业指导教师、毕业实习班级辅导员老师;
(2)动员内容:向学生阐明毕业实习目的与意义、毕业实习内容与要求、毕业实习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与学生)、毕业实习时间、实习纪律、实习安全以及疫情期间注意事项等内容。
2.对毕业实习学生要求
考虑到各学院提交的毕业实习方案中对学生实习能力锻炼的侧重点不同及某些专业特殊性,在实际操作存在一些不可操作性的因素,现对学生统一要求如下:
(1)实习期间学生需主动通过多种方式与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联系,定期向指导汇报实习期间的学习、思想、安全的等相关情况(可以采取远程在线平台或面谈等形式进行)。
(2)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报告册》,根据报告册内容在指定时间内向校内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提交阶段性实习报告;
(3)实习结束后须提交《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和用A4纸单面打印的《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报告册》,阶段性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字数要求不少于800字;
(4)《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要求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给予完整的实习评语(不少于60字)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成绩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
3.对校内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凡我校专职教师须承担学生毕业实习指导工作;
(2)每名实习指导老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0人;
(3)实习指导老师须定期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情况给出实习指导意见并反馈给学生;
4.对实习单位要求
根据各学院制定的毕业实习方案,要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和联系,落实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安排在实习基地实习,对于自主实习的学生应加强指导与管理,不得放任自流,要特别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防止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发生。自主实习学生必须填写《2024届毕业生校外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4),经学院审批后方可执行。对自主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按学院的要求配备好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网络、下点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自主实习的学生,返校后应组织好实习考核,并结合实习单位评定的成绩和平时成绩确定最终实习成绩。《2024届毕业生校外自主实习申请表》原件由教学学院归档保管,学生本人、接收单位各持复印件一份。教务处对以上工作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5.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习生根据实习情况认真填写《成都文理学院毕业生实习报告册》,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指导教师和实习组长的联系,了解本学院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各学院要成立实习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做好实习教学与巡视检查的影像资料记录,待实习结束后将《成都文理学院毕业生实习报告册》、相关巡视检查影像资料等记录报教务处存档。
为推进我校教学工作信息化建设,保证毕业实习的质量,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管理,学校启用毕业生实习管理系统。根据各学院实习整体情况,教务处将在实习中期对各学院毕业实习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抽选学生实习点开展巡查工作,并督促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实习方案分阶段、按要求完成实习工作。
(四)严格评定实习成绩
实习结束后,应参照各学院实习成绩评分参考标准,考核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全面表现,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要从实际出发,力求客观、公正、准确,从严要求,防止偏低偏高现象。
1.各学院双方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阶段性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完成提交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标准评出实习成绩后,再由所在学院实习指导教师依据“就低”原则对毕业生实习成绩做最终评定(注意:学生实习单位或我校指导教师评定为不及格者,综合成绩确定为不及格);
2.部分学生可能出现在一个实习单位实习时间不够10周或实习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情况,要求学生在不同单位实习情况均要按要求做实习记录与实习总结,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成绩部分由分段实习单位提供的成绩综合而成;
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实习生,并在其中推选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参加校级优秀毕业实习生评选(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四、毕业生实习资料归档安排
序号 |
资料名称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各学院分专业实习方案 |
小学期:2023年7月15日前 本科:2023年11月10日前 |
交教务处(签章纸质档、电子档) |
2 |
各学院毕业实习计划(附件1) |
小学期:2023年7月15日前 本科:2023年11月10日前 |
交教务处(签章纸质档、电子档) |
3 |
各学院毕业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2) |
小学期:2023年7月15日前 本科:2023年11月10日前 |
交教务处(签章纸质档、电子档) |
4 |
2024届集中实习学生名单(附件3) |
学生离校前1周内(本、专) |
交教务处(签章纸质档、电子档) |
5 |
校外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4) |
学生离校前1周内(本、专) |
实习联络人安排 |
6 |
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5) |
学生离校前1周内(本、专) |
实习联络人安排 |
7 |
实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6) |
学生离校前1周内(本、专) |
实习联络人安排 |
8 |
实习接收函(附件7) |
学生离校前1周内(本、专) |
实习联络人安排 |
9 |
实习动员记录 |
小学期:2023年7月15日前 本科:2023年11月10日前 |
交教务处(电子档) |
10 |
2024届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一览表(附件8) |
实习动员大会前(本、专) |
交教务处(签章纸质档、电子档) |
11 |
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 |
2024年5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学院复印存档 |
12 |
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报告册 |
2024年5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学院复印存档 |
13 |
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
2024年5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交教务处(签章纸质档、电子档) |
14 |
校级优秀实习生推荐材料 |
2024年5月-6月 |
另行通知 |
15 |
各学院年度实习工作总结 |
2024年5月31日前 |
交教务处(签章纸质档、电子档) |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