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1)精神,我校近期将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实习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 的重要途径,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发挥重要作用。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请登录平台查阅。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工作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二)时间要求。请各学院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前完成 2022—2023 学年数据填报工作,后续数据按要求更新。
三、数据报送注意事项
(一)本次实习数据报送时间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即在此时间范围内结束完成的实习信息数据需要上报,特别注意是已经结束完成的实习,如实习还在进行中,就不属于此次实习数据填报范畴。
(二)本次实习信息上报包括实习监管数据与实习培养方案两部分内容,实习监管数据模板详见附件2,实习培养方案模板详见附件3。
(三)包含三种实习类型: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
认识实习: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地点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专业的初步认识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一、二年级实施(医学生早期接触临床、师范生教育见习等归为认识实习)
专业实习:学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后,通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特定问题,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二、三、四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见习、跟师学习等归为专业实习)
毕业实习:学生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一般在大学四、五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实习、师范生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等归为毕业实习)。社科类调查,军训,暑期工作实践不需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实践教学管理科王雄
联系电话: 028-61561721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