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提高实习效果,切实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依据《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现对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按时上交学生毕业实习相关材料,具体安排见下表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并做好实习动员会议的记录 1、参会人员:各学院领导、教学秘书、学生干事、全体毕业实习学生、本届毕业实习校内专业指导教师、毕业实习班级辅导员老师; 2、动员内容: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内容与要求、毕业实习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与学生)、毕业实习时间等; (二)对毕业实习学生要求 考虑到各学院提交的毕业实习方案中对学生的考核标准与学院的考核管理办法不相一致,对学生的要求还有一些不可操作性的因素,现对学生统一要求如下: 1、学生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向校内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提交实习周记(考虑到大多数学生在外地实习,不便将实习记录返校提交,因此建议采用邮件方式提交)。毕业实习报告册已经挂在学院教务网上,学生自行下载即可。实习期间记录不得少于3次; 2、实习结束后必须写800字以上的实习总结; 3、实习结束后须提交盖上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评语,该评语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此部分成绩占实习总成绩的50%;用A4纸打印的实习报告册(校内专业实习指导老师给出实习成绩的依据,占实习总成绩的50%)。 (三)对校内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每名实习指导老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0人; 2、实习指导老师必须定期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情况给出实习指导意见并返回学生; 3、实习结束后根据学生的实习周记提交情况及实习总结报告的情况,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标准给出实习指导教师评定的实习部分成绩; (四)学生分段实习情况的要求 考虑到有部分学生可能出现在一个实习单位实习时间不够10周的情况,要求学生在不同阶段实习情况均要按要求做实习记录与实习总结,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成绩部分由分段实习单位提供的成绩综合而成。 为了保证毕业实习的质量,学院预定在实习中期,对各院毕业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三、实习实训基地材料的整理 请各学院做好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按时将各项材料报教务处归档。需上交材料名称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