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提高实习效果,现根据毕业实习工作总体安排,依据《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要求,从3月23日—3月30日对学院各专业开展毕业实习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及时间:
检查工作分为各学院自查、学校抽查两种方式
自查:(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30日)
学校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检查内容
(一)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落实情况
序号 |
检查条目 |
检查内容 |
1 |
工作机制 |
各学院如何落实毕业实习工作领导机制,主要安排谁专门负责毕业实习工作?是否有书面文件? |
2 |
实习方案 |
是否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书面制定了规范的分专业(方向)、分层次毕业实习方案。 |
3 |
实习申请表 |
学生自主外出实习前是否书面提交了毕业实习申请表,申请表是否归档? |
4 |
实习单位接收函 |
学生外出实习前是否书面提交了实习的单位接收函(实习单位有变更的是否进行了更新)实习接收函是否归档? |
5 |
实习动员大会记录(含图片) |
各学院是否召开了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大会上是否明确了学生的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期间的管理、实习考核方式?学生是否明确了各自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动员大会记录是否归档? |
6 |
实习指导教师 |
各学院是否明确了实习指导教师?是否向实习指导教师明确了工作职责? |
7 |
实习手册 |
学生是否按要求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了实习情况,教师是否及时进行了回复与指导?
实习手册电子档或纸质档是否具备,是否有学生实习期间的相关记录且反映了学生实习期间的真实状况? |
三、 检查结果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2015年3月30日将自查报告(见附件)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