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校内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验收结论的通知》(下称: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成都文理学院大教育实验实训中心”验收结论为“合格”;“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数学建模与数学实验中心”两个中心验收结论为“限期整改”,限期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复评。
请验收结论为“限期整改”的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指标体系开展整改工作。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验收结论的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