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对2025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及AIGC检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范围
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引言)、正文、结论(结语)、参考文献。
三、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及AIGC检测。
网址:https://vgms.fanyu.com/
四、检测流程
(一)学生自检
学生自检结果不作为评判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合格的依据。
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自愿进行预检,以便对论文进一步的修改。为加强学术规范的管理,我校已将往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加入到维普平台检测比对范围中,本校拥有资源版权,自建资源库仅限于本校机构用户账号、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自检专用通道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成都文理学院专用版),建议自检通道网址为: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cdwlxy
(二)二级学院检测
二级学院检测的检测结果将作为评判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合格的主要依据。
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检测工作,教务处将按本科毕业生总人数一次性划拨查重及AIGC检测次数至各账号。二级学院检测完成后,须将检测合格并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建议采用PDF格式留存。
(三)教务处检测
1.复检。二级学院查重检测重复率在20%-50%范围以及AIGC检测结果高于30%的毕业论文(设计),经修改后(修改时间至少为1周),可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教务处复检,各二级学院收集复检名单后向教务处申请查重权限,复检合格者可进行答辩。
2.抽检。教务处将在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答辩前随机抽样检测毕业生论文(设计),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进入评阅与答辩环节。二级学院检测结果与教务处抽检结果不一致的,以教务处抽检结果为准。
五、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一)查重检测
1.文章总相似比在20%以内(含20%)视为合格,可直接参与答辩,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由导师决定。
2.文章总相似比在20%-50%之间(含50%)的视为不合格,须由学生和导师商定修改方案,经修改后申请复检。
3.文章总相似比超过50%视为不合格,重新撰写论文,随下一届毕业生答辩。
4.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查重检测结果可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指导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二)AIGC检测
1.AIGC检测结果低于20%,可列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2.AIGC检测结果在20%-30%之间,且无正当理由,不能参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3.AIGC检测结果超过30%,则按照以下处理办法:
(1)警示与提醒:通报到学院,学院应向超出AIGC检测标准的导师、学生发出警示,提醒其注意学位论文中智能生成内容比例过高的问题,并要求其自查自纠,对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
(2)修改与复检:导师与学生在收到警示后,需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降低智能生成内容比例。修改完成后,学生需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再次提交至学院,由学校再次通过AIGC检测通道进行复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在进行学位论文撰写时,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避免依赖智能生成内容,确保学位论文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2.对于AIGC超限学生情况,各学院要做好专门的各环节记录并妥善存档备查。
3.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查重检测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交所在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做出结论,由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