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竞赛
各参赛院校:
首届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砥砺奋进新征程,笃行致远谋新篇。为繁荣大学生诗歌创作,加强校园诗歌文化建设,充分发掘优秀校园诗人,抒写新时代校园诗歌,讴歌新时代波澜壮阔的社会发展历程,组委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8日举办首届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朗诵类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成都文理学院、星星诗刊杂志社
(三)协办单位:四川省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
成都文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时间与地点
竞赛时间:2023年11月18日
竞赛地点:成都文理学院艺术楼附楼102音乐厅
三、参赛对象
首届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朗诵类决赛选手。(详见附件1)
四、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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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
16:00前 |
线上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签,组委会将随机分配签号) |
11月18日 |
8:30—9:00 |
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签到并领取相关材料 |
9:00-11:00 |
选手依次试麦及背景音乐视频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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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竞赛选手检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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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
正式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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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
颁奖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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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领导、评委及参赛师生全体合影 |
报到及比赛地点:成都文理学院(金堂校区)艺术楼附楼102
本比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参赛院校自行承担。
五、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现场表现打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六、评分标准
现场决赛评分采用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最高排名,评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决赛现场朗诵表演须全程脱稿,不能携带相应提示书稿内容。
(二)决赛朗诵作品由参赛选手自行选择,可与初赛作品一致,也可更换作品参加决赛。
(三)朗诵时间需控制在3-5分钟,超时或低于规定时间都会相应扣分。
(四)是否需要播放朗诵背景视频及音乐由参赛院校及选手自行决定,如需播放,请于11月15日前将相应背景视频提交至组委会王老师处(并以“参赛院校+作品名称+选手姓名”命名)。
(五)参赛选手服装需相对正式,或与朗诵作品内容相关,不能过于随意。
(六)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请务必带齐身份证和学生证(教师证)以便验证身份。
八、联系方式
戴奇林:028-61568645,13540676736
王 雄:028-61568645,13990832819
决赛参赛选手及其指导教师务必加入2023年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决赛官方交流群:373343266,决赛相应事宜均会第一时间在该群公布。(备注“院校+姓名”加入)
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组委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