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竞赛
各二级学院:
由四川省教育厅主办,我校承办的2023年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进行。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参赛积极性,在全校营造“以赛促训、以赛强教、以赛提质”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一)院级预赛(完成时间:2022年9月10日之前)
各相关学院应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精心组织院级预赛,选拔优秀选手以提交作品的方式参加校级决赛。
(二)校级决赛(完成时间:2022年9月15日之前)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院级预赛推荐作品进行评审,按比例评选出校级决赛获奖作品,推荐优秀作品的参赛选手参加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一)竞赛组别
1、创作类
旧体诗和现代诗均可,旧体诗须符合中国古典诗歌的体例,涵盖辞赋、古风、乐府、律诗、绝句、词曲等文体;现代诗包括新诗和散文诗。
2、朗诵类
朗诵作品自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在主题、情感方面要求积极、乐观;普通话标准,语音规范;声音洪亮,口齿清楚;语言流畅,感情真挚;情感基调把握准确,朗诵流畅完整;富有舞台感染力和表现力。
(二)作品要求
1.创作类
创作类作品以Word电子档文件形式提交,命名为“创作类+姓名+学院+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校级选拔赛字样。诗歌(正文 5 号宋体,标题小四加粗,标题与文本空一行,每首诗之间空两行)。
2.朗诵类
朗诵类作品以视频形式提交,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时长不超过五分钟。并以“朗诵类+姓名+学院+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校级选拔赛字样命名。
3.每个学院创作类限报3项,朗诵类限报1项。
4.各参赛学院对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作品真实性负责。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赛报名
(一)提交校级决赛报名材料:各参赛学院统一填报和提交纸质和电子《四川省大学生“星星杯”诗歌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及决赛作品材料电子档到邮箱1341636070@qq.com,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417办公室。
(二)校级决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创作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坚决杜绝抄袭,不得包含任何抄袭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被证实发生侵权行为,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已颁发的奖项,并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连带责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1568645
电子邮箱:1341636070@qq.com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