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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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文理学院2025届专业毕业生专科阶段专业有效成绩平均分公示”(以下简称“有效成绩平均分公示”)期间,学校教务处收到了来自2022级专科贺丽雯、周钰潝等同学对有效成绩平均分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书面申请。
学校教务处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老师协同二级学院对书面申请内容进行了核实。现教务处就“成都文理学院2025届专业毕业生专科阶段专业有效成绩平均分公示”进行更新,并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
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务必于2024年12月2日17点00分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教务处林静老师处(行政楼413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附件1:成都文理学院2025届专科毕业生专科阶段专业有效成绩平均分公示(普通专科)
附件2:成都文理学院2025届专科毕业生专科阶段专业有效成绩平均分公示(高职扩招专科)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