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各学院:
根据《成都文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为切实做好本学期学生转专业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本学期学生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时间
1、12月1日起至15日止,学生可自行登录教务网站下载并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至各转出学院教学秘书处,逾期提交申请的学生,各二级学院不再受理。
2、12月16日前,各转出学院教学秘书将同意转出的申请表以及汇总表电子档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由教务处汇总后转接收学院。
(二)考核方案
12月18日前,各接收学院根据转入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含工作小组名单、接收专业考核方式、内容、录取办法等内容)。
(三)拟录取
1、12月25日前,各接收学院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2、12月29日前,各接收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教务处复审后,于本学期放假前正式公布本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报到事宜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均由接收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告知其下学期报到时间及地点。
二、其他事项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专业调整过程中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凡经审批同意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未修课程须进行补修;转专业前已修课程学分按学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进行认定。
(三)凡进行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精心组织、严格考核、认真选拔,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规范开展此项工作。
为确保转专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28-61561704,028-6156506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