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成都文理学院2021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申请教师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和金堂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证认定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条件
1、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标;(申请初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认定时间
1、网报时间:6月16日-6月20日
2、材料在线确认时间:6月18日-6月25日(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确认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
3、材料现场确认时间:6月23日-6月24日;地点:成都文理学院行政楼A440。(仅限于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3.1现场确认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合格(http://www.neea.edu.cn/)。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合格表》原件(一式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宜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根据要求学校将不再受理。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其他事宜,若有疑问的请联系教务处学生培养科龚老师,办公室号:行政楼A440,联系电话:61566122。
附件:1.教师资格确认系统操作说明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