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督察
注:1.教学计划开设所有课程均需进行督查,每天查课时间段分上午、下午和晚上,各查一次,上午和下午的查课时间由督查报告及值周负责人随机安排时间,负责人需提前做好第二天查课安排(包括查课时间、查课内容)。晚上的值班安排由负责人提前将一周的值班安排完善,并报张洁老师处。
2.晚上值班地点统一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A315办公室),值班时间段为18:30-20:30。每晚值班必须到各教学区域巡视,原则上不少于一次,并做好相关巡视记录。
3.查课老师在当天查课完成后,将附有签字的纸质查课记录交值班负责人,如查课时遇紧急情况,应立即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及时处理以保证教学正常进行。如遇重大教学异常情况,需立即报教务处值班领导。
4.查课中发现异常请以电话或网络方式及时通知对应学院教学秘书。对应学院教学秘书应在第一时间处理异常情况,并追踪处理结果。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督查报告及值周负责人。
5.巡查内容:
(1)是否有铃声,教师是否按时到达校区,是否准时上课,有无提前下课情况;
(2)教师是否准备教案或课件,精神是否饱满,有无抽烟、坐着上课现象;
(3)各个教学楼多媒体教室仪器是否运行正常;
(4)学生是否在教室里分散就坐,是否有玩手机的,是否在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5)学生是否都有教材;
(6)每周各类考试也将纳入教学督察范围,并写入督查报告。
6.应急电话:教务处服务大厅:028-61564264 教学质量监控岗责任人:张洁(13882276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