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成都文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159号)有关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深入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检查内容
(一)教学质量提升情况,包括教师调停课情况、学院磨课情况、
院级公开课开展情况、校院两级督导听课情况等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
(二)日常教学档案材料检查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执行情况以及教案的撰写情况、阶段性课程考试试卷归档等情况;
(三)实践教学环节专项检查情况,包括2023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组织及进度执行等情况;
(四)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日常教研活动、主题教研活动、校企合作研讨会等宣传、开展及记录情况;
(五)教风学风建设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六带”、学生“三带”情况、迟到早退情况、课堂纪律情况、学生学习关注度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一)第一阶段(11月7日-11月18日):各学院(中心)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自查。
各学院(中心)在教研室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并形成总结性材料,按照检查内容撰写中期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报告中要包含自查图片等佐证材料)。
(二)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12日):学校检查。
1.各学院(中心)就自查情况进行工作汇报,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教务处开展学生到课率专项检查(11月21—11月27日);
3.学生网上评价课程教学质量(11月21—12月12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评价本学期开设课程教学质量。
三、其他说明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各学院(中心)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告中要包含自查图片等佐证材料),并于11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交至教务处408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教务处邮箱cdwlxyjwc@163.com。
联系人:李智;电话:61566122
特此通知
附件:XX学院2022-2023-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见(学校OA办公系统)
教务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