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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12-22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12月23日开始,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对期末考试开展巡视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巡视检查时间

期末课程随堂考试时间:2020年1223日至29统考考试时间:2020年1230日至31日,2021年1月4日至7。具体详见期末随堂和统考考试安排。

二、巡视检查形式

(一)本次期末考试将继续执行校、院二级考试巡视检查制度。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组成的巡视组以及由各学院组成的联合巡视小组,全面检查学校期末考试的组织保障、教师监考、考风考纪、考场保障与环境等工作。联合巡视小组成员包括校领导、院长、总支书记、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以及副主任。各学院应成立期末考试巡视检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检查本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和审阅、随堂和统考考试安排、监考教师选派、培训、督察及考风考纪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将巡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估科备案。

(二)随堂考试由各学院根据各自考试安排情况自行安排巡视检查工作,巡视检查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备案;统考考试由联合巡视小组根据考试安排展开巡视检查工作。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定期派人到各学院巡视检查相关工作。

三、巡视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妥善安排布置任课教师的考试相关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考生教育、试卷命制、考试巡视、成绩评定及教师返卷等工作的组织安排。

(二)各学院在考试巡视前,认真学习《成都文理学院考试管理条例(试行)》和《成都文理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稿)》,对在考试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并填写《成都文理学院考场巡考记录表》(详见附件1),及时将巡视当天的情况反馈到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估科,教务处将相关情况报学校后由学校通报处理。

(三)各学院务必要加强考生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违纪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

(四)校级巡视组在考试过程中对考场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由学校统一通报处理。

(五)学校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28-61566033,负责受理考试期间各种违规违纪等投诉并及时处理。

联系人:李智;邮箱:75798068@qq.com; 联系电话:61566122

特此通知。

 

附件:见学校OA办公系统

 

 

教务处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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