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全体学生:
为规范学分管理,严格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确保实践、创新等学分认定过程中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标准把握的严肃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学分申请及认定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分申请相关的材料、流程及认定标准。
二、检查时间
1.互查阶段: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4日,各学院开展交叉检查,具体分工见附件一;
2.抽查阶段: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30日,学校组织专项检查组开展抽查;
3.整改阶段: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31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检查内容
1.材料完整性:申请材料(含申请表、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参与记录、总结报告等)是否齐全、规范,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真实,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2.材料真实性: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参与证明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无伪造、篡改、冒用等情况,学生参与实践创新活动的真实性可追溯;
3.审核流程:各学院审核环节是否规范,审核记录是否完整,是否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备案”的流程开展工作,无遗漏、违规审核情况;
4.学分认定依据:是否符合学校实践、创新等相关学分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认定标准、认定范围是否准确,无超范围、超标准认定情况;
5.档案管理:各学院实践创新学分相关档案(含申请材料、审核记录、备案表等)是否分类整理、规范存档,便于查阅和追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材料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规范学分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学生认真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互查,统一标准
各学院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负责学分工作的教学秘书担任学院联络人,成员由全体教学秘书、骨干教师等组成。互查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实践创新学分互查记录表》(附件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学校将对典型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严格抽查,强化督导
学校专项检查组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学院的自查情况和学生材料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当场反馈给相关学院,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规(如材料伪造、违规认定等)的情况,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取消学生已认定的学分,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
(四)规范归档,长效管理
各学院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实践、创新等学分的认定、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实践、创新活动的过程指导和监督,确保学分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五、其他事项
1.互查记录表于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联系人:戴奇林;联系电话:028-61568645;邮箱:454158554@qq.com;
2.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学生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联系人沟通咨询;
3.请各单位、全体学生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自查、整改及相关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