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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5-06-10

各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落实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加强对2026届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进一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从而培养学生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二、明确工作目标,注重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1.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相关指标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应包含本届毕业生基本情况,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论文工作各阶段安排、实施的标准与细则以及论文工作附表样板。各学院应创造条件让学生尽早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并尽可能提供毕业论文(设计)场所和条件。

    2.强化和完善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适应的质量标准。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成都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20〕129号)、《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校教字〔2021〕6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要求和特点,探索一些特色做法,详细制订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序开展好各阶段工作。

    4.学校将继续实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跟踪考核与评价制度。考核评价工作将贯穿于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包括各院系是否准时按要求报送和提交相关材料、组织实施工作是否及时到位、教师的指导工作态度和质量、评阅及互评严肃性和真实性、毕业答辩与成绩评定规范性、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与效果、师生论文(设计)获奖情况等将全部纳入质量监控与评价范围,其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学校对二级学院的工作考核。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在选题环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选题程序操作,把好“选题”关。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实践现状,所有专业应保证至少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

    2.要加大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征集力度,保证备选课题超过学生人数,课题更新率应大于30%。

    3.学校提倡并鼓励学生以反映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的与专业相关的创新性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或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及实习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题目。学生用于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践成果选题或自拟题目必须在其专业范围以内,并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且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严格执行教研室、学院审核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在努力增加课题数量、拓宽课题范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对选题进行审查,并给出审核评议的结论。

    5.经学院审核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须填写《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核表》(附件一),在学生开题前2周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论文选题进行全面复核,凡不符合要求的选题,必须重新组织申报题目、组织选题。

    6.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学生必须填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申请表》(附件三),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开展过程必须强调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把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做好各阶段指导工作:认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计划;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指导学生搜集、查阅文献资料、研究方法;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提出修改与改进意见。

    2.学院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教授、副教授尽可能多地参加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鼓励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4.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研究力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建立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

    2.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监控,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资料翻译等均应纳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

    3.继续对2026届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学院必须在正式答辩前20个工作日内将参加答辩的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电子版毕业论文的视为放弃本次答辩申请。合格标准为文字复制比(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小于或等于20%,若在第一次查重中复制比大于20%,则应根据指导教师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再进行查重,若仍不合格,则取消当年答辩资格。

    4.各二级学院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设计(论文)质量、指导工作质量、文本规范性以及档案材料(特别是袋内材料)完整性等仍将作为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监控、检查重点。

    5.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各学院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给予表彰,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20%。申报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须已通过“查重”检测,且文字复制比在15%以下。各学院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比例不超出学院毕业总人数的10%(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成绩必须为优秀)。教务处组织专家综合评议后,按全校毕业生总人数的3%左右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颁发《成都文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荣誉证书》。

    6.为提升过程监管的有效性,持续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提高总体质量。凡往届毕业生重修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务必加强质量审查。在报送重修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前,须提交重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外审不合格者,重修成绩不予认定。

    三、工作安排

时间

事项

具体要求

2025616—630

工作准备与启动

1.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于630日前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会。
2.各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核表》(附件一)、《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二)须于20256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7办公室)。

2025630日前

题目拟定与学生选题

1.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登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发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相关要求等信息,并由各学院在系统内初审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学生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选题,每人可选1个题目,指导教师确认选题,学生可及时收到老师确认结果的推送,如果没有选定,请及时更改选题。各学院可随时查询并及时发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双选结果,并将纸质文本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2025831日前

任务书下达与审核

指导教师须根据学生选题情况,在任务书中阐明论文目的与意义、合理安排论文工作进程、明确论文写作具体要求和撰写提纲并提供文献参考范围等,各教研室主任于2025831日前完成任务书审核。

2025930日前

开题报告提交与开题答辩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各教研室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线下开题答辩。学生提交开题报告、教学秘书导入开题答辩记录及综合意见须于2025930日前完成。

20251115日前

中期进度与质量检查

学生完成论文初稿,各学院根据毕业论文工作整体进度,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完成中期检查记录表。

202631日前

定稿提交

学生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不断修改、完善,反复调整内容、核对数据、梳理逻辑,并于202631日前提交定稿。

202631日—20

查重检测

学生提交论文定稿后,在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之前,必须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方可参加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026320—420

答辩与成绩评定

为确保学生能如期毕业离校,各学院务必于420日前组织完成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盲评、答辩、总评成绩录入及报送等工作。各学院答辩方案须于20263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026320—420

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切实把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学校开展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026430日前

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积极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总结报告须于2026430日前报教务处。此外,各学院务必重视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电子文档的收集、验收及归档工作,并对所有收齐的档案材料列好目录清单后存档。通过答辩的学生务必及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给各学院整理归档。

20265-6

归档材料检查

为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学校将于20265-6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做好《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的论文推荐、遴选、汇编,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向学校推荐,具体工作与要求另行通知。   

    2.关于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真实性审核及检测合格标准:学生上传供查重检测的论文真实性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论文检测合格标准为:文字重复率≤20%为合格,凡文字重合率>15%者不得推荐成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3.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与装订要求,应严格参照《成都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编辑、印制规范》执行。

    4.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统一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如未按期完成,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教学事故认定。

 

    附件:1.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核表

           2.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

           3.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申请表

           4.成都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

           5.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

           6.成都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编辑、印制规范

           7.维普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成都文理学院)

                                                                     

                                                                教务处

                                                             2025610 

 

 

教学运行管理科:028-61561721(学籍、学历管理)、028-61566023(成绩管理)、028-61561704(日常教学管理)


考试管理科:028-61566023(校内考试管理)、028-61561704(校外考试管理)


实践教学管理科:028-61568645

          

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028-61569930


综合管理科:028-61566122

                

继续教育管理科:028-61566122


教材建设管理科:028-6156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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